我在念書的時候,租房子的運氣一直都很好,不太花精神就能找到乾淨寬敞的套房或整層式公寓(與同學合租),從來沒想過自己有天也會租到爛房子,結果一出社會來到台北,立刻踢到鐵板。

我7/6退伍,7/7上班,卻在6/20才確定要在台北工作,只有2天能找房子,那時我整天都掛在591上沿著板南線找物件(公司在永春),想說南港比較偏僻應該便宜些,試著找找看吧,結果立刻犯下第一個錯誤。

錯誤1:南港的房子一點都不便宜,房東都想租給中研院的研究員,很貴!

找了幾間套房,都在一萬上下,有實際走過幾間,都是尚可但不滿意;最後有間擺滿IKEA家具的屋子照片上看起來超級吸引人,但撥給房東以後他說:「房客還沒搬走,沒辦法帶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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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照片實在太吸引人了,我又馬上要回軍營,一時腦袋發昏,居然沒看實體屋子就用月租10600簽了約,犯下了第二個錯誤。

錯誤2:沒看過實體千萬別相信照片,交友軟體上的照騙給的教訓還不夠嗎?

等我退伍當天,拿著大包小包的行李來到租屋處,推開門眼睛都傻了。

房東號稱8坪的房間,連讓我躺在地板的空間都沒有,大概只有3-4坪。

照片上光鮮亮麗的牆壁,全都是發黃的污漬與破洞,為了怕日後退租被房東誣賴,我還得一一拍照存證,前後拍了大概20張。

對了,那幅讓房間增色不少的畫,還有櫃子上精巧的小配件,房東交屋當天就把它們通通收走了

地板是木紋塑膠,有多處破洞與浮凸,我一樣要一一拍照,只拍了大概5張,因為地板面積實在太小了!

浴室的拉門那兩朵花早就脫落一半,連防水的密閉膠條都脫落了,洗澡超怕把房間地板弄濕。

喔對了,簽約時我的合約非常有質感,大概有20頁吧,密密麻麻各種奇怪的條款,比如說帶朋友回來一個晚上要加收300元家具使用費、不能把冷飲直接放在桌上、冰箱插頭不可以拔掉......還有「不能去報稅」這是絕對少不掉的。

最後我只住了10天就認賠殺出了,在7/17打電話給房東說要退租,根據我那份超有質感的合約,退租要扣一個月房租,還必須再提早一個月告知,所以我必須忍受到8/16。

接下來就是房東開始壓榨我剩餘價值的故事,他問說我幾號可以搬走,我跟他說我可以提早走,但相對的我不想繳房租到8/16,房東說錢一切好說可以討論、錢一切好說可以討論、錢一切好說可以討論......不是因為很重要所以說3次,是因為他始終不肯承諾願意讓我少付多少。換句話說,他非常希望我7/17立刻滾蛋好把房子租給下一個受害者,但又想收我的錢到8/16最後我只好跟他說,我每天公司都很忙,要到8/16才能搬房子,他才把591上的出租公告從8/1改成8/16。

這段期間我一邊上班一邊找新家,很幸運地用8000元的價格在市政府捷運站旁找到一間套房,大約4坪,全新粉刷,全新床組還沒拆封,離捷運2分鐘,走地下街去誠品只要5分鐘,窗外能直接欣賞101與信義區各家百貨,又在巷弄中鬧中取靜,更有大約3坪的戶外空間可以蒔花弄草,算是上蒼保佑。

剛剛看了一下,591上還有我前任房東的物件,價格已經飆漲到10900,唯一讓我欣慰的是他似乎也覺得8坪太唬爛,改寫7坪了。期盼下一位房客是看過房屋後才簽約,上方所描述的各種情形,我都有拍照並保留與房東的通聯記錄可供查證,當初他在591上的各種唬爛描述也都有截圖存證(比如說地址寫南港區研究院路,其實是在汐止區橫科路,這次重新上架以後才在下方做小註記)。

出社會第一次租屋就連犯好幾個錯誤,其實也不怪這位房東,他不過是給了一些錯誤資訊,愛修圖,很愛錢,主要還是我自己當時對台北各地段不熟悉,也傻到沒去看實體屋。

希望剛出社會的小資們,千萬別像我一樣犯下這些錯誤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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